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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9-26】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
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
混凝土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长效治理_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切实改善我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环境,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促进我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及时间
(一)排查整治范围
肥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违法建设、违法取用电、违法取用水、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
2.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违法承建工程问题。
3.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问题。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22年9月27日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各镇、区有关单位要对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在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成员单位完成该项工作后,要及时向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提交摸底排查情况报告。
(二)全面整改。各镇、区有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议_“一企一案_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2022年9月27日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并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
(三)监督评估。区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排查、整治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队、并印发通报,针对关键环节适时组织抽查,对落实不力、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各镇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水利局、区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问题研判、决定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导。部门之间要协调联动,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负责对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违法承建工程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负责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厂区扬尘污染问题查处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到位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排查核实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违法占地、厂区建设违反规划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到位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排查核实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违法排污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处理。区供电公司负责排查核实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违法取用电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调查取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区水利局负责排查核实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违法取用水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调查取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排查核实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违法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督促其整改到位。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审核备案、用地审批、厂区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进行排查核实;对审批核准登记等行政事项的许可要件严格把关,不得变相降低要求;行政许可要前后相符,项目整体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规范要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政策执行;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行为。各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违法建设行为负有“第一时间发现_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对存在问题的督促其整改到位或进行调查取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治理保障。各镇政府、区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分工,压实责任,明确治理步骤,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排查整治行动全程督导,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整治质量;对推诿扯皮、排查不实、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邯郸市肥乡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鹏飞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守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韩 峰 区政府副区长
霍鸿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田运岭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屈亚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军 区政府经研室副主任
赵艳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光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韩绍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
董全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月琴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葛红彬 区水利局局长
江洪锋 区供电公司经理
王冠铧 肥乡镇镇长
段浩银 天台山镇镇长
史建恩 辛安镇镇镇长
蔡晓辉 大寺上镇镇长
张 澎 东漳堡镇镇长
韩占月 西吕营镇镇长
葛延民 北高镇镇长
李瑞秋 毛演堡镇镇长
和占举 元固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艳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