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信息时间:2023-07-19】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市收费办
邯发改收费〔2023〕14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1561号)要求,我委对我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修订后的《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项目共3项。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未列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单位根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明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等。
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健全乱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附件: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
|
|
|
|
|
|
|
|
|
|
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 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一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见文件 |
邯政规〔2021〕8号 邯发改经费〔2018〕167号 |
发展改革部门 |
城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二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见文件 |
冀价行费字[2006]39号 |
发展改革部门 |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三 |
危险(医疗)废物处置费 |
见文件 |
邯发改规〔2020〕6号 |
发展改革部门 |
城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