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
邯郸市肥乡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邯郸市肥乡区罚没许可证年检
公 告
为全面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制止乱罚款行为,根据《国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的规定,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对全区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罚没职能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进行审核。现将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予以公告:
9个镇政府包括:肥乡镇人民政府、天台山镇人民政府、辛安镇镇人民政府、大寺上镇人民政府、西吕营镇人民政府、东漳堡镇人民政府、北高镇人民政府、元固镇人民政府、毛演堡镇人民政府。
17家区直执法部门包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烟草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民宗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局、区气象局、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取得罚没主体资格、领取罚没票据并实施罚没行为的凭证。凡未经公告的部门,均不得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发证机关举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 邯郸市肥乡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