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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11-18】
肥乡区决算团委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肥乡区团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肥乡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肥乡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肥乡区团委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肥乡区团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肥乡区委员会是肥乡区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机关的主要职责如下: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肥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肥乡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区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区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肥乡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及区直各单位团委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
6、指导和帮助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办公室
第二部分肥乡区团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肥乡区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支出总计5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万元,较2016年收入支出46.6万元,增加6.77万元,增长14.5%,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和调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肥乡区团委2017年收入2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万元,较2016年增长5.2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和调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肥乡区团委2017年支出2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6万元,较2016年增加1.5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28.51万元,较2016年增长5.2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和调资,肥乡区团委2017年支出24.86万元,较2016年增加1.5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预算安排与决算收支基本一致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元。2017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2017年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下降减少了0元。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批次人次0次。
六、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